教育的产业属性不是“狼”

作者:储朝晖2009-01-1721:03:28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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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位媒体的记者打电话问: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意见中,提出要依靠社会力量发展高中和幼儿教育,会不会导致产生新的教育产业化?

这一提问背后的担忧不小,其假定也很清楚:教育与产业之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公众中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在少数,产生这一观念的基础是前些年政府对教育产业化的严词否定,民众则饱受教育产业化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的压力之苦,于是社会对教育产业化近乎一边倒的批判,似乎它就是一匹恶狼。

在对教育产业化几乎只有一个声音的时候,杨东平教授写了篇《教育产业化争议辨析》,发表于2004年10月13日的《南方周末》,强调教育产业化的理论并不“邪恶”,厘清教育问题的关键是重温作为现代教育制度道德基础的教育公平、社会公正等价值,纠正“单一财政视角”的教育倾斜政策,放开政府垄断。

正是因为这样一种特定的情境,造成了多数人对教育产业性的误读和偏见。

一、产业属性是教育的基本属性之一

事实上,中国的普通百姓都能以通俗的方式理解教育的产业性,他们为子女受教育不惜重金,并不仅仅是因为对子女的情感,也包含着对回报的期望。人力资本理论则为这一现象提供了理论诠释。教育本身是多样性的复杂的存在,成人是它的内在根本属性,公益性是它在社会政治结构中的特性反映,产业性是它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特性反映,因而以其公益性反对其产业性就好比用一个人的左手反掰右手那样滑稽。而现实中,对教育成人性的忽视远远超过了对教育公益性的忽视,反倒没有引起人们像对公益性那样高度的关注。

从政府、社会与个人维度分析,教育既具有公共性,也具有私人性;既是国家具有很高经济回报的战略产业,又是个人乃至家庭回报率较高的投资方向。不同类型和阶段的教育产业特性的多少存在着差异,落实到实施教育的具体学校,它客观上是一个承载着价值和理想,并非简单形而下的单纯经济投入产出的产业实体,维持它的运转需要人财物等基本要素,也需要遵循与其他任何产业实体无异的经济运行规则。简言之,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提供教育服务与接受教育服务的关系。

二、缺少经营的教育必然是低效的教育

教育的产业性决定着事业内部需要精心经营,对外来说必须通过市场寻求与社会各行业之间的契合,要善于利用市场手段扩大教育资源、利用市场机制“经营”教育,协调供求,满足社会和受教育者的真实需求。

对产业性的否定导致的一个严重后果是教育效率和效益的低下。中国教育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进入了这样一种尴尬的低效状况。教育收益与投入之间的比值过小,这恰恰是造成教育过度和家庭教育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提高教育的效益和效率,就必须像经营企业那样经营学校,而在目前学校的所有权、经营权尚不明晰的情况下,具有法人身份的教育经营实体的存在缺乏法律和社会基础。教育作为产业不被社会认可,导致至今民办教育缺乏与公办学校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产权不明晰、权益难以保障,成为阻碍教育实现真正的经营的现实障碍。

因此,承认教育的产业性,并建立相应的法规,广大的教育当事人就能得教育产业性带来之利,就能打破教育上的垄断和封闭,引入市场竞争的机制,建立教育经费投入多样化的渠道,增强教育培养能力,提高效率和效益,增强教育服务意识,扩大教育的选择性空间。相应地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学生与学校、学生与教师各方之间新的关系才能得以建立。

三、多方共担机制是教育健全发展的资源基础

任何政府都是有限的,世界各国都在不断探索和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分担机制,这本身意味着教育发展必须依靠社会力量。中国的义务教育普及、高校扩招都不仅仅是依靠政府,它们在操作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非多方共担产生的,而是没有规范机制的强制或不合理分担造成的。

“人民教育人民办”以及相当长的时期里家长的教育经费成本过高的原因就在于没有在一个相对合理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教育经费共担机制。由于在计划体制下,收费标准完全是由政府或教育提供方单方面确定,而不是由与教育相关的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多方协商确定,这是导致教育收费毫无节制、失去理性、脱离家庭承受能力上涨的根本原因。只强调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进而认为教育只能由政府投资举办,形成政府垄断、包办教育,进而垄断教育的价格,垄断教育事务的话语权,这才是受教育者普遍受累于教育收费的根本原因。

四、建立新体制才能使教育产业之利惠及全民

建立于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现行教育体制,无形中将教育产业属性的利益集中并供给极其有限的人群。它通过权力寻租,利用公共资源谋取小集团利益,滋生教育腐败,抬高择校收费,导致教育的不公平。

由此可知,被人们感受到的所谓教育产业属性之弊不在产业属性自身,而在其体制基础。教育的产业属性是一种客观存在,而这种体制则是人为的,彻底清除其弊的方式在于建立新的体制。

新的体制应该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教育各方当事人应成为教育话语权的真实主人,它的基础是政府与学校、社区、家庭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而非单单某一方面的自说自话。杨东平教授文中提到的“单一财政视角”即是旧体制基础上的自然结果,只有在教育的权利主体多方化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保证教育利益的公平分配,教育价值公正、教育行为规范。

在新的体制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依法履行责任和义务,为而不有地建立和维护市场环境中的教育秩序,而不是无限的垄断和拥有。

本文作者:储朝晖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链接地址:http://chuzhaohui.blogchina.com/656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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